紅眼睛














她所穿的睡袍,內裡真空,還是若隱若現的,令人想入非非………
這種從八十年代開始流行的雞尾酒( RED EYE ) 紅眼睛,是最適合解宿醉,愛喝酒的人通常都會喜歡這種雞尾酒,它之所以取名為紅眼睛,是因為宿醉的人眼睛總是佈滿血絲,是名符其實的紅眼睛,也是( Tom Cruise )湯告魯斯主演的(Cocktail) 電影中的明星酒款,味道略帶苦味的番茄汁,下次在酒吧看見朋友有宿醉時,別忘了幫他叫一杯解酒。 
故事的開始是,三天後舉行婚禮的年輕新娘,給人殺死了。
死者:女性,姓名:洪快樂
年齡:24歲  職業:私人秘書
樣貌:大眼、高鼻、小嘴,纖瘦身材,皮膚蒼白
死時狀態:正中心口位置,插着麵包刀一把,後腦着地,造成有大範圍傷口,血跡斑斑,身穿白色棉質長睡袍,睡袍内沒有其他衣物。
初步報告:死者身內充滿酒精,胸口上的麵包刀只是傷到胸骨,未有傷及心臟,致死原因應該是後腦着地,引致大量出血。
當時環境:大門虛掩,屋內沒有搜索過的痕跡,麵包刀上只有死者的指紋,主要損失財物,由死者唯一親人,她的姐姐點算後提供:Chanel 黑色80年代小牛皮2.55型號皮包一個,內有錢包一個,鎖匙包一個,智能手機一部。
附近環境:五層舊式唐樓(即沒升降機,只有樓梯),一梯兩戶,建於50年代,沒有管理員,入口沒大閘,死者住5樓B室,因己有社區重建公司,開始了重建的收購,對面5樓A室和4樓A、B室及3樓B室單位已空置多時。
警方查知四人有死者鎖匙:
第一位 唯一親姐姐,姓名:洪歡欣 年齡:34歲 樣貌身材和死者非常相似,只是更有女性韻味,己婚,育有一名三歲女孩,和丈夫一同經營一間小型貿易公司 。
第二位 死者未婚夫,姓名:韓森 年齡:48歲 身型高大,似是練武之人,充滿成熟男士的魅力, 妻子3年前患病過身,沒兒女,生意是祖傳下來,身家豐厚。
第三位 死者前男友,姓名:方大磊 年齡:25歲 體型健壯,英俊五官,黝黑皮膚,充滿活力,未婚,從事設計行業。
第四位 鐘點女工,姓名:陳笑 年齡:50歲 己婚,無兒女,從事清潔工作。
警方續個人查問有關死者一切。
姐姐洪歡欣口供:父母將我倆姊妹改名為歡欣、快樂。但他們却於十四年前,相繼病歿,當時我只20歲,剛預科畢業,妹妹洪快樂才10歲,自始我倆相依為命,到妹妹16歲時,我將她送到澳洲升學,2年前回來,現案發現場是父母40年前置下,幾年前我结婚後,已想將該單位,賣給重建公司,但妹妹堅持不賣,她希望能從這裡出嫁,然後才會賣出,所以從澳洲畢業回來,就住到現在,我曾多次要求她搬到我家居住,她都不肯,因那裡實在太危險了,沒管理員,要行樓梯,沒大閘,十室九空,叫天不應,叫地不聞,如果我能早些堅持她搬走,那麽她就不會死。
案發當日,早上曾和妹妹通電話,跟着整個上午,為了妹妹,去選購婚禮時所需物品。洪歡欣神情非常悲傷,已哭到聲音嘶啞。
未婚夫韓森口供:兩年前我未婚妻洪快樂,到公司工作,我倆一見鐘情,我很快已向她求婚,曾三番四次的要求她,先搬到我們的新家居住,她堅持不肯,一定要從父母的舊居出嫁,結果她給人害死了。
韓森神色黯然,,低聲說案發當日,他早上剛由外地,乘飛機回來,後回家休息。
前男友方大磊口供,我們在澳洲是同學,從澳洲回來時,我和她同居在案發現場,但只住了半年,因她嫌我孩子氣,處事不夠成熟,要和我分手,要求我搬走。
她曾經對我說,有戀父情意結,喜歡大年紀男人。
所以後來她通知我,她要结婚,對象是她的老闆,她愛上一個48歲男人,我一點也不出奇,簡直是理所當然,我衷心祝福她找到幸福。
案發當日,我和一班同事共10人在設計室,工作了三日兩夜。
方大磊雙眼通紅,語音傷痛地繼續說:我為什麽還留着她的鎖匙,因為那段同居日子,那地方,是代表我和她曾經相愛過。
鐘點女工陳笑口供:我逢星期一、三和星期五這三天,我會到案發現場,做清潔,每次兩小時,工錢是每月结算,她….即死者,會網上轉錢入我戶口,通常我下午2點做到4點,案發當天是星期一,我到現場時是下午2點正,大門沒有鎖上,只是掩埋,我已覺奇怪,推開大門,就見她…即死者,全身血躺在地上,我驚駭不已,立刻離開案發現場,落樓梯直到地下,才醒過來要打電話報警。
警方主要負責調查這案件有六人,四人基本判定是劫殺案,因上述有關人士的口供,完全沒殺害死者動機,只有兩人覺得案件可疑,華兄和師妹。
因為兩人皆覺得案件可疑,所以相約到現場再次看仔細,有甚麽細微線索遺漏。
華兄:通常在舊社區犯案,都是老弱傷殘,或是道友,所以通常只是搶手機,偷錢包,很少入屋打劫。
師妹:華兄,請指導。
華兄:舊社區,居住在此,都是貧苦大眾,有錢的已搬走,住洋樓,不用行樓梯。
師妹:即舊社區無乜油水。
華兄:你睇,案發現場度門完好無缺,一定是用鎖匙出入。
師妹:即係有鎖匙那四個人最大嫌疑,但其他師兄都講,他們都沒有殺人動機。
華兄:我覺得奇怪的是,那賊人只偷了一個舊款名牌手袋,但衣櫃內還有死者結婚用的足金首飾,他都沒偷走,那些才值錢。
師妹:我只覺她是個快將结婚的女子,為何獨自一人,喝了那麽多烈酒,垃圾箱內全是酒瓶,有紅酒、白酒、威士忌、伏特加,日本清酒,她完全不是品嚐酒味,像是想喝酒醉死。
華兄:聰明,有進步,開始識得用腦。
師妹:多謝師兄。
華兄:你看這照片,有無發覺死者,所穿長睡袍,內裡真空,還是若隱若現的,令人想入非非,如不是所見的是熟人或親密戀人,女性通常不會如此穿着。
師妹:真是男人角度。
咦,師兄,這長睡袍給我發覺有些東西,奇怪,我先走,稍後跟你解釋。
師妹從化驗室取得報告後,她對華兄肯定的說,洪快樂是給相識的人殺害的。
華兄:師妹,甚麽原因令你肯定一定是熟人殺害。
師妹:那天和你再到案發現場,你給我看死者照片,你講那若隱若現的長睡袍時,我發覺她的長睡袍,近左邊睡袍腳有兩大點血跡。
華兄:有甚麽特別,她全身都有血跡。
師妹:你知道,新鮮血液的顏色為鮮紅色,流出體外後由於血紅蛋白的變化而逐漸變為暗紅色、甚至暗褐色,但那兩大點還是那樣的鮮紅色,我覺得那不會是血跡,而是其他東西。
華兄:那麽,化驗結果是什麽?
師妹:成份是蕃茄汁和啤酒,師兄,你知我有名是「浦吧精」,所有酒的知識,我都略懂。
華兄:專家,快些解釋。
師妹:八十年代開始流行的雞尾酒( RED EYE ) 紅眼睛,是最適合解宿醉,是因為宿醉的人眼睛總是佈滿血絲,是名符其實的紅眼睛。
成份就只是蕃茄汁和啤酒,案發現場,跟你講過有很多空酒瓶,死者生前一定醉到不省人事,是有人一早到來,為她調製 ( RED EYE ) 紅眼睛以解死者宿醉,但現場沒有蕃茄汁的空罐和啤酒瓶,所以我推斷她是相熟的人所殺害,假裝案發那個早上,沒有相熟的人來過,然後清理現場,及故意拿走死者的財物,令人以為是劫殺。
那天開始,師妹每天在案發的那唐樓守候,每有人上落樓梯,她都追問案發當天早上,有無看見過任何人上落。
五天過去,師妹全無收獲,星期日,本是她的休息日,她心有不息的又到案發現場,在樓梯入口,有一老婆婆在取5樓A室信箱的信。
師妹即時掏出工作證件給老婆婆看,隨即問她案發當日,有無看見任何人出入這裡。老婆婆慢條斯理地坐在樓梯上,向師妹道:靚妹,過來坐下,等我這個老太婆想清楚。
婆婆:我在這裡住了50年了,這唐樓是非常邪門,居住在這裡的人,大部份都是家破人亡。
剛搬來時,我有老公和肥仔,老公是行船的,那年代很多男人為了養活妻兒,無得選擇下之工作,怎知他那次一去不返,只得回輪船公司的賠償,因老公的離去令我脾氣暴躁,時常會有無原因的怨氣,便只會對肥仔打罵,肥仔是我的獨生子,肥仔受不了父親已死亡,母親的時常的無理打駡,他從5樓A室的窗戶,跳了下來,當場死亡,那年他才10歲。
幾拾年了,我只守在這裡,因為害怕丈夫和兒子的鬼魂,無家可歸。
師妹本想打斷婆婆的話,但她忍着,訓練自己對老人家要有耐性。
婆婆:之後的每日、每夜、都只剩我獨自一人,所以對面5樓B室的一切,我也知道得清清楚楚,你知道嗎?舊樓的牆很薄,沒有隔音的。
因為這舊樓要拆了,我也老了,住在5樓,要行樓梯,老人家行動不便,年半前賣了給重建公司,我才搬走,搬到鄉下地方,住平房還有個小花園,因為現時住平房沒有準確地址,所以每個星期日,我都會回來取信。
婆婆停了下來,從隨身的布袋裡,拿了個細小暖水瓶,喝了幾口水,才再繼續。
婆婆:對面5樓B室,四十年前搬來住,兩公婆非常好人,不久生了第一個孩子,叫洪歡欣,十年後再生第二孩子,名洪快樂,原本是快樂家庭,
她們的爸爸先染病去世,媽媽很傷心跟着病了,不久就去世了,記得那年歡欣剛畢業,就要挣錢養家,照顧妹妹快樂,當時她真的是辛苦極了,到妹妹十六歲時,送了去澳洲留學,之後,她有一男朋友常在她家進出,有時還在她家過夜,你知啦,靚妹?
師妹:我知甚麽?
婆婆:啍,你假正經,即是她和男友已是夫妻生活,我這老人家曾問歡欣,為何不結婚,她答道:男友很愛我,照顧我,妹妹供書教學的費用全是他付的,將來,我一定會和他結婚。
師妹:那後來,怎樣?
婆婆:等我想一想,差不多三或四年前,那日早上,因我每天早上去晨運,剛出門口,聽到她和男友,大聲吵架,歡欣哭着說:我們分手吧,我不能再等下去,我已三十歲了,你走吧。過了一個月後,就見她帶着結婚喜慶送禮糕餅給我,對我說她要搬走了。
兩年前,妹妹快樂從澳洲回來,還帶着男朋友一起同住,之後輪到我搬走。
師妹:這段時間,有沒有遇見過她們姊妹倆人。
婆婆:一星期前,因我逢星期日,會到這裡取信,當日和今日一樣,在這裡我見她的姐姐舊男朋友從樓梯走下來,不久跟着下來的是快樂,她停在信箱前取信,她開心的跟我說:她要結婚了。
我向她祝福,希望她婚姻幸福美滿。
還叫她帶未來老公來見見面。
跟着對她說:未曾見過歡欣的老公,但前男朋友剛才還見到,你姐姐曾對我講過她的舊男朋友是很愛她,照顧她,妹妹供書教學的費用全是他付的,她將會和他結婚的。
快樂竟然向我說:是嗎,我以為是姐姐給我供書教學的,那我真要見見姐姐舊男朋友,跟他說一聲,多謝。
婆婆:你知道嗎,當我向快樂說:剛才早你一步落樓梯那個男人就是你姐姐前男朋友,他們交往了幾年,以前他常在這裡過夜,怎知你姐姐突然地嫁了別人。
快樂臉上慢慢地變得青白,她向我解釋,她不舒服要回家休息。
婆婆從坐在樓梯,缓慢地起身來說:我要走了。
師妹緊張地說:婆婆,明天我找你,給照片你看看,幫我認認人,好嗎?
師妹清早到鄉村,很困難才找到婆婆住的平房,她急不及待的給了兩張照片,讓婆婆認人。
師妹:那天,拿了兩張照片給婆婆認人,一張是方大磊,一張是韓森,她說第一張,那個是洪快樂的男朋友,第二張,那個是洪歡欣舊男朋友。
師妹再次約見洪歡欣,對她說,你的舊老闆韓森,有人證明他是你的舊情人,他和你有婚外情,己超過5年,為何你隱瞞你的親妹妹,你和他的關係,你是否妒忌妹妹和你舊情人結婚,所以動了殺機?
師妹將小型錄音機擺到枱上並按了開始,以下是洪歡欣第二次供詞。
預科畢業後,已收到大學通知入學信,但也不能繼續學業,因為父母相繼過身,在醫療時期,耗盡儲蓄,欠下銀行借貸,我唯有博命工作,努力還錢,還好父母早年置下居所,不用為居住的地方煩惱。
由於我勤奮工作,初時由普通職員做起,很快升職到老闆秘書,老闆對我非常好,每樣事情,他都細心教導,有困難時,他亦幫我解決,令我漸漸愛上他,那時候他的太太已患重病,他曾對我講過,做人要有始有於,現在妻子有病在身,他不會遺棄患病的妻子,亦即一日他的妻子在世,一定不會和她離婚。
是我自願的當了他的情婦,因為和他的關係,不方便繼續做他的秘書,他出資金幫我設立了所貿易公司,生意是由他的公司轉給我,他讓我自己學做生意,當我想將妹妹送到澳洲讀書,他一口應承,所有費用全由他支付,他也常到我家留宿,那段日子,是我最開心的。
這樣開心日子過了幾年,怎知他的太太病情日漸好轉,他能陪伴我的時開越來越少,我心情越來越差,那日早上,他到來說,是見我一面後,要陪太太到美國療養,需時半年,當時我哭着向他大叫:我們分手吧,我不能再等下去,我已三十歲了,你走吧。
一個月後,我已和現在丈夫結婚了。
怎知,壹年後,他從美國回來,才得悉他太太在美國時已過了身。
妹妹從澳洲回來,我向他要求讓妹妹到他公司工作,我知他會照顧妹妹的。
我同妹妹講的是,舊老闆的公司有空缺,公司薪金優厚,晉升機會快。
如果坦白對妹妹講,老闆是情人,即自己是他的情婦,妹妹是不會到他的公司工作的,所以隱瞞我和他的關係。
怎知妹妹和我一樣,半年已做了他的秘書,亦跟我一樣,愛上了他。
是我介紹妹妹到他的公司工作,我非常贊成和開心他們可以結婚的,怎會妒忌妹妹呢。
韓森再次到來警署,作供詞時,己有律師陪伴。
師妹:洪歡欣已承認和你,有過5年以上情人關係。
律師:我的當事人,是不會回答己過去和私人生活及案件無關的問題。
師妹:你是不是當洪快樂發現你和她姐姐的關係時,你動了殺機?
韓森:我真心愛惜她的。
韓森本想繼續講,但他的律師輕拍了他的肩膀,他緘默了。
律師:那是假設問題,我當事人,不會繼續回答的。
師妹:你是愛姐姐多些,還是妹妹多些?
律師:小姐,你這是甚麽問題,我當事人拒絕回答。
還有我當事人己有司機證明案發當日早上,是他從機場,接載當事人回家。
還有我當事人的外藉女傭,亦證明當事人早上己回家休息。
從方大磊同事口中得知,案發當天早上,他曾在休息室內三小時,鎖上門,講是要睡覺,不要任何人騷擾,而休息室內是有後門通到後樓梯的,所以不能確定那三小時他是否有出外。
師妹再見方大磊時,他滿臉鬚根,非常憔悴。
師妹:有同事話有三小時,你是在休息室內睡覺,但休息室內是有後門的,你是否因為洪快樂要嫁別人,而你還是愛着她,所以你殺了她?
大磊:我無否認,直到此時此刻,我還是深愛着她的,講這番說話的同事,一定是我曾經得罪了他,竟然可以這樣講。
休息室是有後門,這是事實,但那後門只有單面的一度鎖,即是如果我出了後門,門就會鎖上,只有保安室裏才有鎖匙開啓,亦裝有防盜警鐘,根本我沒可能由後門出去,然後再由後門進入休息室。
鐘點女工陳笑那個嗜賭後生老公,據知案發當日,有人曾看見過他,在附近的茶餐聽出現,之後就失踪了。
師妹向陳笑問道:你有否將洪快樂的住宅鎖匙,交給你老公。
陳笑:小姐,雖然我是做清潔工作,但我也懂輕重,顧主的鎖匙那麽重要,我怎會交給那個爛賭鬼。
師妹:有人在案發當日,附近茶餐廳見過你老公。
陳笑:那日是他約了我在那裡,但我知他只是想問我攞錢,所以我沒有去到茶餐廳,只用手機通知他,我再沒有錢可以給他,如果我面對着他,我會心軟而給他錢。
師妹:因為你沒錢給他,所以是你老公劫殺了洪快樂,偷了她的財物。
陳笑:雖然他是無錢,但他這個人,就算比個甕缸他做胆,他也不敢做犯法的事。
師妹:為何他失踪了?
陳笑:他有另一頭住家在鄉下,有個後生女人,跟他生了個孩子,所以他常常會回鄉下,那女人有本事,做些小生意,有錢,因為我不想別人知道,所以別人問起,為何不見了我的老公,我一定回答,他失踪了。過兩天,他在那女人身上,拿到了錢,他便會回來繼續賭。
師妹剛在煩惱案件沒有進展,接到婆婆的電話,婆婆在電話中大聲講:靚妹,我記起一些事情,你到來我家,講給你知。
警署,坐在師妹對面的洪歡欣,當聽到師妹說:有人證明案發當天早上,你曾經在案發現場出現,你作何解釋?
洪歡欣瞬間崩潰,哭到天昏地暗,繼而昏倒地上。
第二天,在病房內,師妹向面無人色洪歡欣道:警方己有人到你家搜查證物,你最好快些自首,我們還可能幫到你。
洪歡欣從病床坐起來,向師妹道:麻煩你搬張椅子過來床邊,請你坐下,我全部講給你知。
師妹將小型錄音機擺到枱上並按了開始,以下是洪歡欣第三次的供詞。
事實上,我是激烈反對妹妹和他結婚,對妹妹講的理由是他的年紀,足可做她的爸爸。
妹妹反而向我坦白,她已過了法定年齢,我已沒權力去反對她嫁給韓森。
案發那日,星期一早上,送了女兒到幼兒班,買了法式長條麵包,妹妹最愛吃的麵包,到妹妹家,用鎖匙開門後,發覺她醉倒在地上,我扶她到床上躺下,她雙眼佈滿血絲,宿醉眼睛像是承受着無盡怨恨。
原來她知道我和韓森以前的關係,我們發生爭執,是我,是我在混亂中錯手殺死了她。就是我,殺死自己唯一親妹妹,我是殺人兇手。
洪歡欣不肯再說多一句。
華兄:師妹,為何你向洪歡欣說,己有人證明案發那天,她曾在現場出現,那證人在那裡。
師妹:我發覺對老人家有耐性是會有重大收穫的,我是說有人證明她在那裡,不是有證人看見她在案發現場。
華兄:你越來越深奥。
師妹:婆婆那天將我叫到她家裡,話想起案發當天,她曾到上址。
原因是星期日那天,婆婆在信箱前遇着洪快樂,掛着談天說地,也沒看清,原來信件中,有封是三樓A室居住的張老太,唯有在星期一早上,再到三樓A室,交還信件,因張老太是失聰的,有人按門鈴時,屋內是會着燈的,張老太做手語,請婆婆入內喝茶,她只坐了三分鐘,就想走了,剛行到大門時,就聽到有人從上層樓梯走下來。
女的聲音說:啊!唔記得鎖門。
跟着男聲:嘘。
女聲:不用怕,三樓張老太聽不到,她是失聰的。
到婆婆打開門時,已看不見他們了。
婆婆說肯定那女的聲音是洪歡欣,因為她住在對面單位,常常聽到的聲音超過二十年了,那男聲就不知道。
華兄:以我的經驗,一定有另一男人在案發現場。
師妹:我覺得洪歡欣是有事隱瞞,最可能那男人是韓森。
翌日,師妹收到在洪歡欣家裡,搜查到死者的Chanel 黑色80年代小牛皮2.55型號皮包一個,內有錢包一個,鎖匙包一個,智能手機一部。
師妹將沒電的手機充滿電,發現手機一路開着錄音功能,手機內還有一段錄音。
「今天….是星期一…早上…我的頭像要….爆炸,我實在好….好.痛苦…當我發覺自己唯一的…親姐姐…隱瞞真相…喔..和自己深爱的…未婚夫…唉…也瞒騙自己…上星期…我突然…..回家…看見他們……兩人在我家…當時我還…天真的…竟相信他們……所講是….為我的….婚禮…而來到我家…真相… 應該是…他們在這裡…偷情….他們怎可以這樣….殘忍……對我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錄音到此,就停頓了一會,跟着有人用鎖匙開門的聲音。
「妹妹,為何醉到要瞓在地上,我買了麵包給你吃,手機為何放到地上,我將它放到餐枱上。
你想怎樣吃你最愛的長法飽,把麵包刀放在那裡?
哎哟!你醉得那麽嚴重,等我調一杯雞尾酒( RED EYE ) 紅眼睛以解妳的宿醉。
來吧,調好了,乖乖飲杯解解酒先。
嘣..咧…咣..一聲,打碎玻璃杯的聲音。
唉..呀….不想喝,也不用掃落地,一地玻璃碎片和酒,我扶你回房休息。」
錄音還在繼續,但已沒人說話,一會兒,有門鈴响起,到這緊要時刻,錄音全停止了,應該是電池用完 。
師妹將這段錄音播放給洪歡欣聽,她一路聽,眼淚流過不停。
歡欣:當時妹妹情緒激動,酒醉未清醒,我只想從她手上,拿開那把鋒利的麵包刀,因當時她將刀向正心口,怎知我雙腳踩在玻璃及地上的酒,令我整個人向前撲向妹妹,就這樣那,刀就插在妹妹的心口,妹妹全身向後倒下,我向前撞倒茶几而暈倒,到我醒過來時,妹妹已無氣息,我想起還有細小女兒,所以我冷靜地清理現場,假裝妹妹是被人劫殺。
師妹:錄音尾段,有人按門鈴,那人是韓森,是嗎?
歡欣:不是,只是推銷員。
師妹:你是講笑話吧,那有推銷員行5層樓梯,去推銷貨品。
歡欣:你不用再問我,我已將事實全部講了,罪也認了。
師妹:為何只拿取了那些物品和那個手袋?
歡欣:那刻,只想快些逃離現場,急速的將妹妹随身物品,手機,鎖匙包,錢包,全放到手袋內就走,那個手袋,是我們媽媽的遺物。
師妹:你不要再包庇那個男人了,你妹妹會死不瞑目。
但洪歡欣已不肯再回應了。
在羈留室內,每一個晚上洪歡欣都不能成眠,一閉上眼睛,不斷重覆着當天所發生的事,都歷歷在目。
那個早上,送了女兒上幼兒班,心情甚佳,買了妹妹爱吃的法式麵包,本想和妹妹一同吃早餐,怎知妹妹喝到爛醉如泥,竟然睡在地上,調好了杯雞尾酒( RED EYE ) 紅眼睛,給她解宿醉的,怎知她將那杯酒橫掃了落地,通地都是雞尾酒和玻璃杯碎,像是鮮血,還有兩大點染在她的睡袍腳,我唯有扶她入房,上床休息。
正在清理地上的玻璃碎片時,門鈴响起,開門見是韓森,我竟情不自禁的投到他的懷抱裡,他輕輕將我推開。
韓森:剛從外地回來,司機接載回家途中,非常掛念快樂,所以到來,想給她驚喜,怎麽你在這裡。
歡欣:你現在只會掛念着妹妹,那麽我呢?
韓森:不要這樣,是你先放棄我先。
我忍不住雙眼通紅,韓森將我緊緊的擁抱了一下,很快將我放開。
妹妹原來企在房門邊,看見我們相擁的那一刻。
妹妹跌跌撞撞的走出來,宿醉的雙眼睛像滿載著隔世的怨恨。
顫著聲說:你們怎可以….這樣…對我?我已知道你們以前的事,昨天整個晚上,我思前想後,心痛不已,姐姐,我16歲時,將我送到澳洲留學,以前我覺得你很偉大,那麽辛苦掙錢,為我供書教學,原來事實是你被人包養,做人情婦,不想我在左手左腳。
姐姐:妹妹,你聽我解釋,我不是你所想的。
妹妹:我想知道,上次我突然回家,你們究竟在我家做甚麼?
姐姐:我們在商討你們的婚事。
妹妹:你還在瞞騙我,根本你們藕斷絲連,正在偷情!
姐姐:妹妹,你不要胡思亂想。
妹妹:姐姐,我問你,你和韓森分手一個月,就嫁給姐夫,七個月已生下孩子,   這孩子父親是韓森嗎?你不用回答,因為你一定否認,但你如何有合理解釋。還有韓森的公司,每月要經你的貿易公司,買賣貨物,而令你的公司,每月有固定的利潤,初時已覺奇怪,舊老闆那麽照顧你,原來你一直做他的情婦。
姐姐:你要相信我,孩子不是韓森的,公司是在很久前已設立。
妹妹突然跪在地上,哭着說:姐姐,你已有丈夫和女兒,我現在求求你,今日後,你今生今世,都不可再見韓森一面。
當時我竟然默不作聲,妹妹見我這樣,她竟然走進厨房,手拿着麵包刀,走到我面前並說:你不應承我,我就自殺了。
此時韓森低聲喝道:你們別鬧了!
妹妹呆了,轉而面向韓森,悲傷地說:你曾經講過,對我是一見鐘情,是不是因為我倆姐妹甚相似,而你娶不到姐姐轉而娶我,我是否姐姐的替代品?
韓森:你不要再說傻話。
妹妹:我只想知道,你愛姐姐多些,還是愛我多些,你要認真答我!
韓森竟然這樣回答,我兩個都愛。
妹妹聽到他這樣的回答,跟着發狂地說:那我先殺了你的情婦,再自殺!
妹妹根本醉酒,連站立也不穩,當她想追殺我時,韓森一個轉身,已將我和妹妹分隔開了,一手將我擁在懷裡,而另一隻手踭撞開了妹妹,令妹妹整個人向後倒下,她在倒下的同時,竟然將手握着的麵包刀,掉轉方向,刺向自己的心口,她倒下落到地面,發出“砰”的一聲巨響,後腦的血液洶湧而出,妹妹的雙眼露出悲傷絕望的眼神。
我整個人呆掉了,跟著驚惶失措地想打電話叫救護車,但韓森急速地拿開了我的電話並說:不用叫救護車,快樂已經死了。
我全身顫抖,哭過不停。
韓森用力的搖我並在我耳邊說:歡欣,你要鎮靜下來。
過了一陣,我才可冷靜下來,亦停了哭泣。
韓森:歡欣,我們要清理現場,不要留下痕跡,我們曾經來過。
歡欣:我要報警,是我害死她的!
韓森:是我撞倒她的,我會被控誤殺的,你也不想報紙詳細報導,我們三人的關係,想想我們還有的將來。
我實在太愛韓森,幾年前錯誤的决定,令自己後侮至今,才驚覺自己不能離開他,就算他要和妹妹結婚,還繼續和我偷歡,我亦不能抗拒,所以我是罪有應得。
法庭已作出裁判,洪歡欣誤殺罪名成立,即時收監,兩個月後作出判刑。
師妹和華兄,兩人從法庭走出來,不遠處,看見韓森和他的私人秘書,那秘書年青貌美,樣貌身材和洪歡欣甚相似,他們有說有笑的在等着,他的司機將豪華房車駛到他們面前。
華兄:為何洪歡欣要包庇這個男人。
師妹:全因為她極愛這個男人,全因為愛。
師兄,請你到酒吧,嘆番一杯雞尾酒( RED EYE ) 紅眼睛。
材料 :啤酒1/2 杯   番茄汁 1/2杯
做法 :將冰冷的番茄汁倒入酒杯中,加滿冰凍啤酒後,仔細攪勻即可。

( 有效加強版,加入雞蛋和伏特加 )  Celingwi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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